我在南京,今年8月买了一套门面房在1楼,层高6米,共20层楼,下面有地下室,房子明年3月交付。《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2中附图显示没有任何管道,但今天看房子时候忽然发现一个大的通风管道,大概有2米宽,0.5米厚,从隔壁商铺穿墙而入(隔壁商铺为一家宾馆大厅,装的**空调,管道正好能用),离地面大概2.3米左右,因为我的商铺比较小... 展开
我在南京,今年8月买了一套门面房在1楼,层高6米,共20层楼,下面有地下室,房子明年3月交付。《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2中附图显示没有任何管道,但今天看房子时候忽然发现一个大的通风管道,大概有2米宽,0.5米厚,从隔壁商铺穿墙而入(隔壁商铺为一家宾馆大厅,装的**空调,管道正好能用),离地面大概2.3米左右,因为我的商铺比较小,只有40平米,所以看上去很丑很显眼。找到开发公司交涉,开发公司解释此管道是大楼公用部分,是地下室换气所用,从地下室穿上来的,先到隔壁,再通过我的商铺穿到室外,而在图纸上没有标明是因为这个通风管道如同消防管道一样,无需特意标注。 因为这个管道占用面积太大了,以后维修或者损坏对我肯定也有影响,最重要的是我的商铺是6米,以后准备自己隔两层的,现在面积肯定会受到影响,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对吗?我如何才能维护我的权利?具体理由,有么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对开发商行为否定。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