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家公司在2005年中国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而其后几年都没有评上,而在2008年的广告中,打得广告注明说该公司是中国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这个广告是不是属于虚假广告类型,或者是其他什么不合法广告,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这个广告是不是属于虚假表示,应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展开
一、一家公司在2005年中国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而其后几年都没有评上,而在2008年的广告中,打得广告注明说该公司是中国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这个广告是不是属于虚假广告类型,或者是其他什么不合法广告,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这个广告是不是属于虚假表示,应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二、缴纳的定金可否因为这个原因而要求其退还?交了部分定金,对方开具收据,收据上注明的是定金,其他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者手续,对方也没有为我服务!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可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我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条所规定咱勺定金,符合违约定金的基本特征。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是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 介于本案的情况,该定金在性质上只不过是一种违约定金,并不是一种立约定金.而违约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时还在订立后,才能构成违约,本案从表述可以看出还没有订立合同,既然合同还没有订立,故不能适用违约定金罚则.所以,可以要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