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住房是丈夫单位的,当初只交了一万多点钱,协议上讲等将来再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时,多退少补。我们一直没有买,如今丈夫去世,单位也同意按照房改房卖给我。但是,单位要求,必须出具我公婆的放弃购买权利的证明。请问,房子当时说我们只是具有居住的权利,还没有办理任何产权,而且这次要买的话,还得先算清这几年的房租,单位才能买给我。在... 展开
您好!我的住房是丈夫单位的,当初只交了一万多点钱,协议上讲等将来再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时,多退少补。我们一直没有买,如今丈夫去世,单位也同意按照房改房卖给我。但是,单位要求,必须出具我公婆的放弃购买权利的证明。请问,房子当时说我们只是具有居住的权利,还没有办理任何产权,而且这次要买的话,还得先算清这几年的房租,单位才能买给我。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婆有继承权吗?我如果交了房租才能买房子,那就说明我是承租户,我公婆哪里来的权利继承呢?麻烦您了请帮忙指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