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就其中违约金的内容,中介并没有提前告知我们,时候发现多了违约金,合同是否有效?
托中介我们和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我们需要先卖了自己的房子才能有资格再次购买,所以合同中出现了购房资格协议,但是这份协议是在整套合同中我们一起签订的,事前也并没有告知我们如果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腾出购房资格,要支付违约金100万的事情,只是一再强调定金是100万。请问中介的造作是不是未归,合同是否和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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