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您们好!2003年,我叔叔的单位给他分了一套房,由于他当时已经有住房,而且有债务,并无能力再购买住房,于是我的父亲就出钱购买了此房,并口头协定房子归我家所有(由于是亲兄弟,当时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2003年底我们家对房子进行了装修,2004年至今,房子一直是我在居住。近年来,洛阳的房价也增长了不少,叔叔家的经济也有... 展开
尊敬:您们好!2003年,我叔叔的单位给他分了一套房,由于他当时已经有住房,而且有债务,并无能力再购买住房,于是我的父亲就出钱购买了此房,并口头协定房子归我家所有(由于是亲兄弟,当时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2003年底我们家对房子进行了装修,2004年至今,房子一直是我在居住。近年来,洛阳的房价也增长了不少,叔叔家的经济也有所改善,便通过亲戚向我家提出他归还当年购房房款,装修折旧计算,要求我家归还该房。附:1、期间我家向叔叔索要购买收据(单位分房并无发 票、房产证、土地证等),叔叔以没有收据拒绝;2、2005年,我本人分配到叔叔的单位工作(不在一个部门)。请:从法律定义上讲,房子的所有权归属谁?我叔叔这样做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我家的合法权益应该如何得到保障?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