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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日通过某中介签约了《房屋买卖合同》、《居间确认协议》、《定金协议》,当日我给中介打了

当日我给中介打了佣金欠条(中介事先打印好的欠条格式,我签字和按手印)。我2010年12月6日向卖方支付了6万元定金。大约12月10日,卖方不想卖了,联系我后,把6万定金付给我了。此后,甲乙丙三方不在见面,也没有书面签约解除合约,一直拖到现在。最近,中介起诉法院,要向我追讨5万元居间佣金。目前,我联系不到卖方。我手中有当时签约... 展开
全能使者|2012-01-21 12: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恒好进出口

1:因为您签字了,所以佣金可以需要您正常缴纳,这个没办法,可以与业主协商,而且这个三方解除购房合同的时候就应该说清楚讲明白。2:如果您当时说明了自己限购,有证据就可以向法院说明,具体行不行还是法院说了算。建议:找专门的律师咨询一下,看一下合同。
2012-01-24 17:36
来自北京市

xieminwu

不用给佣金,本身就是卖方违约,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2012-01-24 16:14
来自北京市

老铁树的小屋

节约了为什么没有解约协议呢,再说如果房主违约,应高是他付中介费和违约金啊,您三套也买不了啊,中介为什么没有通知您?
2012-01-24 15:16
来自北京市

小火柴丫丫

是有义务,责任应该卖方和中介承担
2012-01-24 13:45
来自北京市

大家教育

不太可能 。因为你签了字就生效了。。
2012-01-24 12: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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