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因特殊原因无法过户,能否用公证书来证明该房产属于本人?此类公证书怎么写急需!
我因购买某单位的住宅楼,但本人又不是该单位职工,(该单位不允许外单位人员购买房屋)所以打算先过户到该单位员工xx名下,待条件成熟之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在此期间为了防止意外,我打算先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该行为,证明“该房产属于本人,因种种原因先过户至xx名下”,这样的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力?能否行的通?此类公证...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公证的,要把以后涨价的风险也要写进去,写仔细呀,【关键以后在过户到你名下时,对方必须予以支持配合,不得已任何借口或者不予配合理由推脱。】这个很关键呀。很多纠纷都会出现这里的。呵呵
2012-02-08 14: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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