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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出租?

本人于2009年9月1日,出租了一套2室2厅1卫的住房。租期一年。押一付三的方式交付。合同明确写明冬季取暖费用由承租人支付,并在11月前交付。近几天,承租人反悔,拒绝缴纳暖气费,我该怎办?我有没有权利终止合同,让他搬走?押金和余1个月的租金可以不返还吗?
aalz|2012-04-02 13:0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全能使者

有权利终止合同。租金返还。押金不退
2012-04-04 19:16
来自北京市

狗狗叫卡卡

有权利,押金不退,房租要协商,
2012-04-04 16:58
来自北京市

网落雨点

合同上体现的必须执行!而且你要是不租的话就得提前一个月告知,然后把押金如数返还!
2012-04-04 15:03
来自北京市

阳光融露

属于租户违约,押金,租金可以不退
2012-04-04 13:51
来自北京市

清风笑烟雨遥

如果业主不讲理,就只能起诉
2012-04-04 12:42
来自北京市

sharylly

合同怎么约定就怎么办理,如果他违约,您有权终止合同。
2012-04-04 11:26
来自北京市
第11- 16 条,共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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