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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于03年购买同村一居民自建两层楼房,当时只自行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取得对方的房产证,土地

有公证但没办理过户手续现面临拆迁,我能取得房屋拆迁补偿和土地的补偿吗,若是原主人申明土地使用权归他,而我声明当初订立合同我也取得转让的使用权,并持有土地证,这种情况怎么办啊?即使不出现上述情况,到时候如果是按面积补偿,可能取得的三套房屋的房产证我需要是父母的,到时需要走哪些程序,需要缴税吗?
二三线城市|2012-01-31 18:2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西嶺雪峰

1、首先你们现在的2层楼房按照法律是属于产权人所有的。拆迁赔偿肯定给产权人。所以你得赶紧在拆迁之前过户到你头上。2、如果原出售方不配合你过户的话,只能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赔偿,拆迁的补偿会远远大于赔偿。3、你现在直接把原出售方过户给你父母,现在赔偿的房子就可以直接办你父母的名字
2012-02-01 19:45
来自北京市

侠客联盟

不行哈`拆迁补偿给原业主哈`如是你们没有过户到你的名下的话`因为拆迁的时候只认原产权证,不认公证书的哈`
2012-02-01 17:10
来自北京市

激情广角

最好去办理过户手续,你父母过户给你的话,会产生继承税。所有税费给你发个模板吧。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其中契税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相关规定请咨询财政局。卖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规定如下: 1、营业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文件规定:自2006年6 展开
2012-02-01 15:40
来自北京市

旅讯网

这样的话,房屋土地使用权肯定是你的,但是要以前的买方配合!
2012-02-01 13:41
来自北京市

米开朗基罗1988

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的房管局的哈
2012-02-01 12: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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