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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的房产该如何分?

一对夫妻的关系出现破裂,为了女儿暂时维系。06年女方按揭买了房,07年男方也以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07年女儿进了大学,同年底这对夫妻协议离了婚。为了省事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就双方的房子做约定。现在有一方觉得不妥,他能否要求重新对房产进行约定?是否要通过法院?
两限两不限|2007-06-02 09:46

其他答案

智慧de眼

06,07年不管双方是否感情破裂还是为了女儿,以没有领离婚证,协议离婚之前,购买的两处房产都属于婚内共同财产(不管是以公积金、按揭、或一次性)。所以现在没做约定就还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现在完全可以对房产做相关的约定,比如签订协议,或公证(最好公证),说明房子产权的归属。不用通过法院。
2007-06-02 09:51
来自北京市

淡淡de伤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 展开
2007-06-02 09: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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