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约定4月6日预付之后6个月房租。依据租房合同,我司还有四个月的店面使用权。房东的诉求合理吗?(来自驻马店门面房小区)
律师好!我公司租用一家私人门面房经商。按合同约定4月6日预付之后6个月房租。由于资金原因,房东答应我公司先期3个月的房租10万。5.1日开始支付另外3个月的租金。今天房东转告公司,现在要收回门面房。依据租房合同,我司还有四个月的店面使用权。请问:房东的诉求合理吗?房东的理由是我司违约了……期待律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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