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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登记怎么办理??谁来说下具体流程

ask1911301717|2019-03-09 16: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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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嘉

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退房,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在卖方违约时,如果买方已申请银行贷款,在解除合同时应同时通知贷款银行。卖方应将首付款及应付违约金支付给买方,买方银行贷款部分由卖方直接退还给银行。银行再与买方解除合同。至于利息损失、保险费、银行律师费应从买卖双方的约定,如无约定,由买方、卖方及银行三方协商解决。本文将介绍 展开
2019-03-09 16:50
来自北京市

kdenduoi

退房后按揭贷款怎么办?(一)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面积问题等理由退房的,而房屋上办理的按揭贷款还未还清的该怎么办?有这样一种误区:退房后,房屋所有权已经重新回到出卖房(一般是开发商)那里,因此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应当由原出卖人承担。(二)其实,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贷款合同是银行和 展开
2019-03-09 16:40
来自北京市

ask9390602759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2019-03-09 16: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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