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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孩子一分地也没有分到。强行侵占了我和我孩子应有的土地使用权。给我本人以及家人造成严重伤害。

?本人红石村二社村民郭玉民,1992年经舒兰市政府,舒兰市民政局批准与红石村二社村民沈艳清女士结婚。后经舒兰市公安局,户籍批准正式成为红石村二社村民。婚后一直生活在红石村二社。我妻子是红石村二社集体组织成员,分有土地。是我们家的户主,我是典型的入赘男。我和我的孩子一分地也没有分到。严重的歧视妇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护法... 展开
ask4232786558|2018-12-22 16: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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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023940348

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2018-12-22 16: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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