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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济适用房就是没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到时候把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就按商品房出售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18-12-18 16: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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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参考:《国土资发〔2010〕34号》文
补交土地出让金=改变容积率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原容积率下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改变容积率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改变容积率后土地总价×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原容积率下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原容积率土地总价×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
土地出让金一般按房屋交易价或评估价的2%收取。经济适用房过户必须在取得产证5年后过户。这时候过户就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经济适用房再次转让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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