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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您好,再问一个房屋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如果是住宅楼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到了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后,房屋土地出让金一年大约是多少,是不是与以后的土地实时价值或实时政策有关,如果房屋已到了"年久失修"成了危房,可是房主身体硬朗,那可怎么办,已年迈没有能力再购房了,我想这不适合国家的政策,请专家及各位朋友解答心中难解之惑.谢谢.
中间很广|2007-05-29 10:00

其他答案

loverandy

这种情况应该在土地尚未达到70年的期限时申请翻建,由于翻建仍然利用的原来的土地使用权,因此面积应该不超过原来的,然后土地到期前半年,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继续使用该土地的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在当地规划允许的情况下,批准后按照当时的价格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
2007-05-29 10:05
来自北京市

wittyman

由于我国建国尚且57年而已,所以现在不会发生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情况,我国现在对于这个问题也没有极为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据信,正在制定的《物权法》将会对房产土地使用权问题进行修改,届时会有与现行政策比较大的变化,我们还是拭目以待比较好
2007-05-29 10: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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