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经中介房客通介绍签订了一套房子,约定二十四号的过户,请问我现在该如果处理更有利?(来自香港旧小区)
我前几天经中介房客通介绍签订了一套房子,并交附了三万元给甲方,约定二十四号的过户,但现在甲方提出要把旧的油烟机燃气灶和电热水器两千元买给我,第一如果我不买,甲方将全部拆走,包括房屋的门等,第二非要我提前支附房屋全款六十二万加订金一共是六十五万,甲方才配合我检查房屋,和去过户等手术,请问我现在该如果处理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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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首先油烟机等你可以不要(这不属于房子的一部分),其次房屋的门窗中介的合同中应该会有约定不让其拆(属于房子的),最后我办理的时候是在中介参与的情况下给了首付先过户才付的余款,关键要看你们的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请对我的回答给予评价,让我知道我的不足,另外您的评价是我的动力。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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