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证书遗失,但有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档案存根,那么我对该宅基地是否有使用权权?
宅基证书遗失,但有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档案存根,那么我对该宅基地是否有使用权?
其他答案
首先说明一点哈:宅基地按现行法律规定使不得买卖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具体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简称“土地证”)。所以,你原来的买卖是不合法的,换句话说就是你所与“另一家”达成的可认可的只是地上附着物的买卖。再有,土地证的法律效力不如你在申请该宗宅基地是所办理的宅基地确权登记效力高,也就是说,不管现在土地证在谁手中,在没变更登记的条件下,该宗宅基地使用权人还是你,也就是说“另一家” 展开
2018-11-19 14: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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