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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所有权(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早在20~30多年前我的父亲从外地来到了这个地方,当时村里领导给盖的房子,好像是说我们的那个房子让我们住的时候分成了4个小组,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天我们不住了,那个房子平分4个小组。(这时的宅基地属于我们吗?)我后来上城里上班了,我的父亲也跟我到了城里住了1年就去世了,村里的个房子也破旧不堪了,在我的寻个房前房后左右都建了房子,... 展开
视却不见|2007-05-19 14:48

其他答案

房教授

你父亲在这个村子是否有户口,并且是农业户口,此房是否还存在,如果你父亲是农业户口,现房还存在,你可以继续居住和翻建使用。如果你父亲不是农业户口且现房不存在,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即消失。因为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你们并不是该集体的一员,所以集体的土地没有你们的份额,就是有你们的份额,也只有使用权,任何人没有所有权。国家现行土地性质是:一是国有,二是集体。
2007-05-19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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