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分类有哪些?又是如何定义的呢?谁能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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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可以的,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2018-11-07 10: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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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证明的是房屋的所有权,而使用权只是所有权其中一项内涵;2、长期不等于无限期;3、“长期”的定义如何确定要配合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来确定,如土地使用权终止了,房屋所有权也无可依附了,进而使用权也会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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