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家土地维权倡议书尊敬的南岗XX:随着江西省殡葬改革,公墓山选址既已成定局,作为公益事业我村村民不反对,但是通往墓地的公路未通过我组村民一致同意便占用,属侵权行为!公墓山征地权属毫垅村组,政府已给予征地补偿(问过村长,但我组有几户村民说也占用了他们的山地,这有待于进一步考证),所以通往墓地的公路理应建在毫垅村的山地上更合... 展开
关于魏家土地维权倡议书尊敬的南岗XX:随着江西省殡葬改革,公墓山选址既已成定局,作为公益事业我村村民不反对,但是通往墓地的公路未通过我组村民一致同意便占用,属侵权行为!公墓山征地权属毫垅村组,政府已给予征地补偿(问过村长,但我组有几户村民说也占用了他们的山地,这有待于进一步考证),所以通往墓地的公路理应建在毫垅村的山地上更合理。故提出以下建议:1、通往墓地的公路应远离魏家村组,以免扰民,强烈要求改道;2、不经魏家村民一致同意,不能占用魏家的任何山林做公墓山;3、不经魏家村民一致同意,不能占用魏家的任何山林用作公墓山出入口及道路;4、公墓山选址及使用道路至少应远离魏家村庄500米;5、修建公墓山是公益事业,国家有财政拨款。但全部归毫垅村组,我村不同意私自占用我村山地;6、针对私自占用我村山地要求相关人员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7、我魏家全体村民一致商量不同意到我们魏家山地修建通往墓地的公路;8、要求把已经填好的废弃物全部清理干净,恢复我村山林面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