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农民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如何?
我的父母他们都是农村里面的人,他们两个人现在都已经年纪很大了我,把他们接到我的身边来,一起生活,可以方便照顾他们,也让他们享享清福了,但是他们在农村还有很多土地,我就想要帮助他们,把这些土地都,给转让出去,请问一下农民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多久呢?可以进行转让吗?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现在的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希望我的回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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