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的因素有:(1)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认定的渠道及程序:(1) 当事人认为他人申请注册的、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 展开
认定驰名商标的因素有:(1)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认定的渠道及程序:(1) 当事人认为他人申请注册的、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2)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3) 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规定,决定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