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谁有?有哪些注意事项
其他答案
长沙县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甲方现有位于弦山北路交通局老家属院内砖木结构、座北朝南、单门独院、四界清晰的平房两间,建筑面积47余平方米,使用面积95余平方米, 展开
2018-10-01 16:57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有,1、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2、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3、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