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房,原来是期房,15年九月交的钱,网签的,17年十月交的房,合同里有一条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天这条怎么理解?
我买了一房,原来是期房,15年九月交的钱,网签的,17年十月交的房,合同里有一条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天,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买受人 到产权登记机关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这条怎么理解?现在办不了,是不是我就能走法律程序解决此问题
其他答案
可以,就是从交房开始计算360天内,必须给你办理出房产证来,在360内天没有办理出来,属于对方违约。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维护你的权益,具体需要看你的合同内容。
2018-09-28 09: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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