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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的可耕地地头是条路,分地时经村民同意路两侧土地由我管理,路的外侧是个坑塘我开的荒地地权归谁?

请问我分的可耕地地头是条路,分地时经村民同意路两侧土地由我管理,路的外侧是个坑塘,我又在坑塘开荒几十年了,现在村里强制在我地头坑塘规划宅基地,请问这样何理吗?我该怎么维权?我开的荒地地权归谁?
ask1991926654|2018-09-14 12: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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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707291251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开荒几十年,根据法律规定该荒地您应当享有使用权。如果当地征收您的土地作为宅基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合理补偿。该补偿包括土地本身价值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临时安置补助等等。没有补偿,不能强征,如果您觉得当地补偿不合理,请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并请律师介入处理。
2018-09-14 12: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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