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交款买的期房,交房日期为2016.6月,但如今仍未交付,开发商也只是一味要等我们该如何做?
2013年交款买的期房,交房日期为2016.6月,但如今仍未交付,开发商也只是一味要等,没有一个说法,也不赔钱。我们该如何做。
其他答案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起诉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2018-09-01 19: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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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双方签订了合同,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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