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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支付了首付款22万,约定于2018年7月30日交房需向我支付违约金吗?

你好,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支付了首付款22万,约定于2018年7月30日交房,但到目前为止,开发商房子还没建好,没能按时给我交房,尾款还有19万,我办的是按揭,目前还没有办理完成。像这种情况,开发商算不算违约,需向我支付违约金吗?(当时购房合同上约定,买卖人违约需向买受人按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ask9039421040|2018-08-22 18: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16795403

你好!如果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你逾期付款、开发商逾期交房,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2018-08-22 18: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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