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你好,这种情况是完全不合理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即是在征收公告后新建扩建的建筑不予补偿。您当地以07年的建筑情况来判断是否补偿与法律规定不符。如果您觉得当地补偿不合理,请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并请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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