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法院会受理我这样的案子吗?
婚后老公于2000年分得他单位房改房一套(足额付款,全产权,没有购房协议,只有收据),两年后我正式调入老公所在单位工作,08年老公辞职离开了单位,现在单位正在为职工办理房产证,但让我退房,给出的理由是:房子是分给你老公的,他现在走了单位就该收回房子,你是分房后调来的,没有分房资格。单位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法院会受理我这样的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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