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未过户,赠与人已过世。现就用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是否有法律依据?
您好!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未过户,赠与人已过世。现就用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房屋登记大厅办事人员认为赠与合同应该赠与人生前办理过户,赠与人过世,赠与合同失效,不予办理过户,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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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赠与人的全部继承人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本人是主要从事房产纠纷的专业律师,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
2018-07-30 19: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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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受赠人依法对该财产享有合法的权利。《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根据该条规定:赠予合同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条件,只要对方并表示接受合同即生效。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死亡,如果已经交付,则受赠人已经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若没有交付,则只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即生效,受赠人对该赠与财产享有请求权,可以赠与人的 展开
您好,可以依法起诉,如质疑房管局的行政行为,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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