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根据2010年3月8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武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第二章第五条贷款对象和条件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在执行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最长期限30年。首套房首付30%,可贷款70%,首套房面积不超过90平米,首付20%,贷款比例可放宽至80%,但不得超过60万。至于申请完毕公积金贷款 展开
2018-07-22 11:56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因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提取时所提供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归还贷款明细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再次提取还贷时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但需提供新的还贷明细(注明贷款合同编号,加盖还贷银行信贷业务章)。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省直、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的,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但需提供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出具的还贷明细(注明贷款合同编号,加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