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为了切实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 展开
所谓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为了切实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