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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限购政策前卖的,买方以不具备购房资格为由不买了,我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如果解除合同他算违约吗

律师您好,请问我的房子在燕郊,在限购政策前卖的,但是由于是期房当时没有房本,由于买方是外来人口,然后现在房子降价快一半了,买方以不具备购房资格为由不买了,算违约吗,我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如果解除合同他算违约吗
ask9481345329|2018-07-06 13:3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908776693

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018-07-06 13:39
来自北京市

ask9971659134

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018-07-06 13:39
来自北京市

ask5676031645

如果属于政策原因限购。
2018-07-07 00:42
来自北京市

ask2947895394

如果属于政策原因限购。
2018-07-07 00:29
来自北京市

ask1110759352

是的,有合同按合同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按违约处理,补偿违约责任
2018-07-06 19:24
来自北京市

ask780769431

是的,有合同按合同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按违约处理,补偿违约责任
2018-07-06 19:10
来自北京市

ask4050462925

因限购政策的出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因房价大跌如果解除合同将使双方的利益失衡,对方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其赔偿合理损失
2018-07-06 14:00
来自北京市

ask5732423764

因限购政策的出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因房价大跌如果解除合同将使双方的利益失衡,对方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其赔偿合理损失
2018-07-06 13: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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