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90的住房,当时新开发商资金链短缺,无法正常交房,五证不全。因开发商当时以安居工程的名义对外卖房,所以我们到政府维权,由政府出面协商后,2016开发商和我们签了一个收房协议,包含我们的楼层,面积,单价,首付。说等五证齐全后再交剩余房款。开发商在我们接收房屋后以限水限电,不给接天然气等各种名义迫... 展开
你好,我们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90的住房,当时新开发商资金链短缺,无法正常交房,五证不全。因开发商当时以安居工程的名义对外卖房,所以我们到政府维权,由政府出面协商后,2016开发商和我们签了一个收房协议,包含我们的楼层,面积,单价,首付。说等五证齐全后再交剩余房款。开发商在我们接收房屋后以限水限电,不给接天然气等各种名义迫使大部分业主签了购房合同。因我们不急用房子,接收了房子装修后就没去签订正式合同。2017年10月,开发商发了一个商品房合同签订通知函,说我们如果在2017年10月25日前不签合同,就视为放弃房屋认购。2018年3月下旬,开发商通知我们去签合同,我们去开发商那里签订合同要求看五证两书,开发商口头告知五证齐全了,他们的房屋手续都全了,并未出示五证的原件,和开发商没谈拢,也就未签合同。2018年4月开始咸阳的房子每平方涨了2000元,后来我们去房管局问了说我们小区五证齐全,我们去签合同,开发商拒绝签订购房合同,我们能否取得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签订合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