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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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回迁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才能交易,需要交的税是契税,个税,如果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就不用交个税了,经济适用房还有综合地价款这个税,2008年4月8日以前经济适用房满五年(看原购房合同的时间)是网签价的10%,2008年4月8日以后房屋交易优先回购,若不回购,则交纳差额的70%(差额是指原购经济适用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差价 展开
2018-06-20 17: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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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卖方交纳:①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 展开
据我所了解:(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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