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门面业主在门面上方悬挂店面招牌,二楼住宅业主认为侵占外墙,外墙所有权如何界定有无法律规定?
一楼门面业主在门面上方悬挂店面招牌,二楼住宅业主认为侵占外墙,外墙所有权如何界定,有无法律规定?
其他答案
您好,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八条规定:“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由此可以看出,屋面和外墙是该商品房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屋面和外墙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 展开
2018-06-14 12:06
来自北京市
赞(1)点赞赞(1)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