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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限购政策前卖的,买方以不具备购房资格为由不买了,我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如果解除合同他算违约吗

律师您好,请问我的房子在燕郊,在限购政策前卖的,但是由于是期房当时没有房本,由于买方是外来人口,然后现在房子降价快一半了,买方以不具备购房资格为由不买了,算违约吗,我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如果解除合同他算违约吗
ask2463082548|2018-06-04 18: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367003286

因限购政策的出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因房价大跌如果解除合同将使双方的利益失衡,对方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其赔偿合理损失
2018-06-04 18:31
来自北京市

ask3621866704

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018-06-04 18:18
来自北京市

ask2955313811

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018-06-04 18:18
来自北京市

ask5679160326

如果属于政策原因限购。
2018-06-04 18:18
来自北京市

ask1091053549

如果属于政策原因限购。
2018-06-04 18:18
来自北京市

ask5626180624

是的,有合同按合同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按违约处理,补偿违约责任
2018-06-04 23:53
来自北京市

凝缘儿

是的,有合同按合同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按违约处理,补偿违约责任
2018-06-04 23:42
来自北京市

ask1695849663

因限购政策的出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因房价大跌如果解除合同将使双方的利益失衡,对方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其赔偿合理损失
2018-06-04 18: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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