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买房,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是开发商代收,开了开发商的收据,但
2011年我买房,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是开发商代收,开了开发商的收据,但是7年过去了,房本没下来,税务也没收到钱,我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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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防止您缴纳大量费用却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若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返还双倍定金,若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为您处理相关问题
一般属于开发商违约;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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