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井陉县上安镇上安东村的,自家承包的土地,被个人及其它组织所租用,以前租用费是一年一给(每亩地每年租金1000元)后来在2012年一次性给了17年的租金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是井陉县上安镇上安东村的,自家承包的土地,被个人及其它组织所租用,以前租用费是一年一给(每亩地每年租金1000元)后来在2012年一次性给了17年的租金,现在国家土地确权,村里说被租用的地不给确权,这合法吗?那么到2028年重新分地,我家没有确权土地证,怎么办?从此是不是就再也没地了,这是租用吗?还是强制剥夺农民的承包权,...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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