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4月份买的期房、规定2018年年底交工、现在总房款已经交了百分之85、现开发商提前交工、要求补齐剩余尾款、我因为小区内设施没有完全没有整顿好、我没去交剩余百分之十五尾款、现把我告上法庭
我在2017年4月份买的期房、规定2018年年底交工、现在总房款已经交了百分之85、现开发商提前交工、要求补齐剩余尾款、我因为小区内设施没有完全没有整顿好、我没去交剩余百分之十五尾款、现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终止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现在我手里只有买房时候签订的认购书、和交款收据!
其他答案
如果是提前交工,需要补交尾款,相当于变更合同条款,这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现在开发商单方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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