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征地进入这家公司后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公司被合并搬迁后要求我变更合同我不愿和新么司签合同有什么赔偿吗?
我是1998年征地进入这家公司后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公司被合并搬迁后要求我变更合同,我不愿和新么司签合同有什么赔偿吗。(注:原公司的主体变了,法人变了,工作地点也远了)
其他答案
你好,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你赔偿。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8-04-26 10: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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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市外搬迁、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你好,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保存好一切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必要时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合并了,原合同继续有效
您好,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市外搬迁、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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