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号签的认购协议,并按协议要求付款50%。我们的认购协议和首付款证明能满足房产局合同签订条件吗?
2018年2月10号认购海南澄迈的房子,2月12号签的认购协议,并按协议要求付款50%。按照销售人员要求3月份去办理的海南的无房证明和银行面签事宜。因连续的限购政策出台,才知道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按照海南目前的限购政策,等他的预售许可证下来后,我们的认购协议和首付款证明能满足房产局合同签订条件吗?
其他答案
有一定风险,没有预售许可办不了房管局的合同备案。等预售下来后,房价一般会上涨,有时候开发商会选择违约,要求和之前交钱的客户解除合同。建议你带着材料和律师面谈,评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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