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绵阳二手房中介看中一套房子去年十月份回家和中介还有房东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由于当时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所以合同约定在2018.2.28前办理,我要去买房就要多原来很多的价格
我在绵阳二手房中介看中一套房子去年十月份回家和中介还有房东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由于当时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所以合同约定在2018.2.28前办理,后来房东不愿意卖了,这期间房价涨的大多,如果他不愿意卖,我要去买房就要多原来很多的价格,他耽误我错过买房好时机,我有权向他赔付我的经济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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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需要确定履行的方式。这有同时履行,先 展开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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