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买方向卖方买了他的一间还未全部完工的房子,并在多个证明人面前签订断契一份答应由买房所有该如何辩解?
2008年,买方向卖方买了他的一间还未全部完工的房子,并在多个证明人面前签订断契一份答应由买房所有,卖方永不干涉,但只是口头说定过不了户不过户。去年卖方以过户为由起诉我买方,因农村宅基地不可买卖,一审结果断契作废,双方同意法院调节,可法院也未见给双方调节。今年卖方再次起诉买方,要求归还房屋。请问律师,断契就不能成为证据之一了... 展开
其他答案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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