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12月份在成都龙泉十陵购买了一套住房,交易金额10万元,房子是2003年6月修的,当时签定购协议时此房还未办房产证,(且由卖房办理房产证,并承担所有办理费用)卖房承诺在2005年4月将房产证办理好,由此我押了4万元未付,合同约定待房产证和土地证办好后一并付清余款,并在合同上追加了一条卖方若在2005... 展开
我于2004年12月份在成都龙泉十陵购买了一套住房,交易金额10万元,房子是2003年6月修的,当时签定购协议时此房还未办房产证,(且由卖房办理房产证,并承担所有办理费用)卖房承诺在2005年4月将房产证办理好,由此我押了4万元未付,合同约定待房产证和土地证办好后一并付清余款,并在合同上追加了一条卖方若在2005年4月未办好房产证将以房价的一倍进行赔偿. 今年1月份房产证已办好了(一直以来我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说是在有效比较麻烦,时间内没办到房产证就让他进行赔偿,毕竞房产证的办理涉及到镇、区等政府关系当初签订此条只是担心办不到房产证,对自己利益的保护),现在土地证还没有下来,卖方口头承诺在2个月内办好,他现在急需用钱要求付他三万伍仟元,现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怎么才能知道土地证何时能办理下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