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家拆了,所有的安置房都给了儿子,女儿一份财产都没有,女儿还有义务赡养父母吗务赡养父母吗?
父母家拆了,所有的安置房都给了儿子,女儿一份财产都没有,请问女儿还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其他答案
您好,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小时候父母养你不会是只想着你以后会养他们,他们含辛茹苦把子女养大。也许父母的文化水平和意识是封建的,在分配财产上是不公的。但换句话说,你自己的东西你同样有处分权,不能处分的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俗话说养儿方知父母恩,把一个孩子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是非常不容易的,要付出多少艰辛和血汗。作为子女,咱们能长大,活到现在,就该感恩父母。即使咱们一无所有,但咱们有一双健全的,勤劳的 展开
2018-03-23 18: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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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爱土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这是责任,也是义务。即便父母有考虑不周到的地方,但是毕竟是生养自己的父母,这一点不能忘,也不能改变。孝养父母,儿孙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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