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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询所遗失的土地证的登记结果资料。(到国土部门档案室,并随带本人身份证) 2、遗失公告;(持土地登记结果查询单和具结保证书办理) 3、申请补领土地证书;(登报公告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登报报刊原件,到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办理) 4、缴纳登记费用;5、通知领证。
2018-03-23 15: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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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大致如下:1、查询所遗失的土地证的登记结果资料。(到国土部门档案室,并随带本人身份证) 2、遗失公告;(持土地登记结果查询单和具结保证书办理)3、申请补领土地证书;(登报公告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登报报刊原件,到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办理)4、缴纳登记费用;5、通知领证希望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谢谢。
先带上你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到土地局写明情况,写完之后登报遗失声明,登报公示之后一个月带上报纸去土地局补办就可以了。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 展开
1、查询所遗失的土地证的登记结果资料。(到国土部门档案室,并随带本人身份证) 2、遗失公告;(持土地登记结果查询单和具结保证书办理) 3、申请补领土地证书;(登报公告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登报报刊原件,到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办理) 4、缴纳登记费用;5、通知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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