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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3月13日与房产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规定我首付20%其余部分由房产商帮我按揭,现在房产商通知我要再补交10%

我于今年3月13日与房产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规定我首付20%其余部分由房产商帮我按揭,现在房产商通知我要再补交10%,而我又筹不到那么多钱,我现在该怎么办?能否告诉我有何规定,谢谢
ask1367035695|2018-03-18 12: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410353707

你好,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处理
2018-03-18 13:32
来自北京市

罗东玲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需要确定履行的方式。这有同时履行,先 展开
2018-03-18 13:20
来自北京市

ask7655087271

您好,您可以要求对方出示要求补交的相关规定的,如是开发商的问题,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
2018-03-18 13: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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