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村委签订了拆迁合同,拆迁总面积为130.5㎡,我家要了一套91.48㎡楼房,剩余39.02㎡要求货币补偿。而村委按照我家的分家协议“拆迁时兄弟二人给父母拼凑一套房”将我家39.02㎡在未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分给了父母。村委的做法是否合理?不合理又是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我家和村委签订了拆迁合同,拆迁总面积为130.5㎡,我家要了一套91.48㎡楼房,剩余39.02㎡要求货币补偿。而村委按照我家的分家协议“拆迁时兄弟二人给父母拼凑一套房”将我家39.02㎡在未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分给了父母。村委的做法是否合理?不合理又是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