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收房验房>验房> 问题详情

我在2017年3月份买了两套房子,开放商通知收房,这样合法吗?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我在2017年3月份买了两套房子,位于杜集区三矿的罗马公馆。交房日期合同上是2017年06月1号。现在是2018年3月,开放商通知收房,但政府还未综合验收,这样合法吗?违约金2017年12月底终止赔偿,不合理!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ask5765688870|2018-03-07 12:0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580861708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2018-03-07 12:42
来自北京市

fan6151

如果无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那么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维权途径依法维权。比如或起诉或仲裁裁决。
2018-03-07 12:31
来自北京市

ask5610198257

无验收合格手续可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具体可打我手机咨询办理。
2018-03-07 12:1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